Workflow
HGPE(301261)
icon
Search documents
恒工精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8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 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
恒工精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8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河北恒工精密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 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 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审计部应根据公 ...
恒工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3-11-27 08:58
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 度,即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增加至 8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在 此次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 使用,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5 亿元额度同时失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恒工精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 ...
恒工精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1-27 08:58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及监事 任期已于2023年8月23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3年11 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 1/3。经有权提 名人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杨晓女士、王向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监 ...
恒工精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8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公司 ...
恒工精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8
为了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 经营稳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 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 ...
恒工精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1-27 08:58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董事 任期已于2023年8月23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3年11 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9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有权提名 ...
恒工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8
为了完善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北 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全体董事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1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
恒工精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焦健)
2023-11-27 08:58
提名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焦健为河北恒 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 ...
恒工精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北 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