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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4-06-03 12:51
证券代码:301296.SZ 证券简称:新巨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 纷美包装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景丰控股及其一致 | | | --- | --- | | 潜在交易对方 行动人除外)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本公司负 ...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06-03 12:5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五)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 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 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
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2024-06-03 12: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之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 本次重组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文件进行核查,但由于标的公 司系一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受限于香港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监管要求,本次交易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无法充分 ...
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2024-06-03 12:51
本次交易中,新巨丰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向纷美包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及/ 或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山东新巨丰科技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词语和简称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各项词语和简称的 ...
新巨丰: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03 12:51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 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 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司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 由董事会另行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其他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机关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 施,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履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4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 ...
新巨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3 12:51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 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 出席董事10人,其中张道荣、邵彬、陈学军、石道金、兰培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训军先生召 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此,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 ...
新巨丰:关于暂缓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公告
2024-06-03 12:5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 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通 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 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红筹架构公司,其综合财务报表系按照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2022年度 和2023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管理层详细阅读了标的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对 其会计政策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并聘请了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准则差 异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100 ...
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06-03 12: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 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针对本次交易的 A 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的 A 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分别聘请 中金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事务所、聘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担任估值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
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03 12: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六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释 义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 |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 |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 | | 重大事项提示………………………………………………………………………………………………………………………………………………………………………………………………………………………………………………………………………………………… 13 | |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 |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上市公司控股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 | |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 | 五、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 | | 重大风险提示…………………………………… ...
新巨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2:25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2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 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 月内在符合交易所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回购。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 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2日、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