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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1: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加强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 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回避 ...
维海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2023-12-28 11:1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 回 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维海德拟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回购股份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1.6亿元永久补充流 ...
维海德: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1: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5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
维海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2-28 11:1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68 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6.68 元/股计算,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 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7.1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6.68 元/股计算,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3.5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
维海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1: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定新的委员人选。在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 ...
维海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1:17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 ...
维海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8 11: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 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章程条款 | | --- | ---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 |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 |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维海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 事会由董事长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 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8 ...
维海德: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3-12-28 11: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 股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 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 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 ...
维海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11:17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