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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3013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并且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 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 ...
维海德(3013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 成的误导。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 ...
维海德(301318)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保障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与费用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于享受该津贴办法的 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的津贴为 10 万元/年/人(税前)。 第六条 发放方式: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发放。本办法所述独立董事的津贴 为税前津贴,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进行发放,并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维海德(3013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二)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年报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 ...
维海德(3013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聘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员 工的利益;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三)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务;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知人善用,善于沟通,协 ...
维海德(3013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四)其他负有信 ...
维海德(30131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7 | | ...
维海德(3013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 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
维海德(3013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一切 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 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及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
维海德(301318)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 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数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 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 代表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以下列方式进行提名: 1、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