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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5 10:21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邮政编码(P.C.):518048 21-26/F, China Travel Service Tower, 4011 Shennan Avenue,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web):www.huashang.cn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唯特偶: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5 10:21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 园行政楼 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廖高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2,80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8 ...
唯特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05 10:21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 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 金运营收益,更好地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收益,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下同)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 ...
唯特偶: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4-01-03 07:43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以下简称"原公告")。经审查, 原公告中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情况的计票规则有误。现对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更正 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4、会议的召开方式 ......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 ...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7 10: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丰峰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被保荐公司简称:唯特偶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丰峰 | |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思春 | |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丰峰、幸思春、蔡维楠、林敏依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2 月-2023 年 11 月 | | | | | 年 月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3 12 20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2023-12-27 10: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的要求,对唯特偶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中,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及交流的形式向 被培训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规则,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全面 注册制改革、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新规以及市场案例解读等进行培训。在现场培 训过程中,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及督导项 ...
唯特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4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市唯特偶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 ...
唯特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11:4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 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选举及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兼任, ...
唯特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11:44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 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唯特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1:4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时,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