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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301393) -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1:17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目 | | 录 | 2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 | 股 东 | 7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22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8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 第 ...
昊帆生物(30139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1:17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 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 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昊帆生物(3013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1:17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 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 ...
昊帆生物(301393) - 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1:17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 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以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 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的股东。 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 ...
昊帆生物(3013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1:17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 ...
昊帆生物(301393) -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1:16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 年 11 月修订) 由于公司对《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 容进行了修订,故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同步调整。修订后的《苏 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 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安排。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 定,重 ...
昊帆生物(301393) -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5-11-21 11:16
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动,陈逸凡先生不再担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后 续仍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逸凡先生在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陆丽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陆 丽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丽妍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陆丽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 ...
昊帆生物(3013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1 11:16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昊 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 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 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
昊帆生物(301393) -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21 11:16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9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审计机构已 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邀请招标及审慎决 策,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相关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昊帆生物(301393)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11-21 11:16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0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注册,苏州昊帆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36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5,388,729.45 元,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 第 90040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