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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04-17 10:31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 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 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 监事津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公司 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促进公司 ...
森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0:3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四月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可以设置证券投资部,并由董事会秘书担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 事会和证券投资部印章(如有)。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不得存在 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 ...
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0: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森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
森泰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7 10:31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 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 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 ...
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0: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安徽森泰 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森泰股份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 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科技")拟在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总额度预计不超过60,000 万元,具体授信金额及方式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 准。为保证上述授信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自身财产或信用提 供抵质押担保或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申 请及担保协议签署事宜。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 ...
森泰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4-17 10:31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 目的的外汇交易,上述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 密相关,交易的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品种及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 3、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但在开展的过程中仍会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客户违约、回款预 测等风险。 一、业务概述 (一)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 ...
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17 10:31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森泰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颖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超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1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 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 | | --- | --- | |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4 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
森泰股份: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7 10:31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泰股份")于 2024年 4 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 技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科技")拟在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总额度预计不超过60,000 万元,具体授信金额及方式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 议为准。为保证上述授信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自身财产或 信用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 述授信申请及担保协议签署事宜。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唐圣卫及其配偶顾翠凤,公 ...
森泰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10:29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 ...
森泰股份: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04-15 09:54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 Eva-Last Intermediate Holdings,LLC("耐特控股") 拟与 Fortress 全资子公司 Fortress Deck Products, LLC("FDP")签署《股权购买 协议》,合计出资 450 万美元收购 FDP 全资子公司 Decking Distributor Sub, LLC ("DDS")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森泰股份:关于签署收购协议暨收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为保持产品销售渠道的统一性,利于公司品牌的推广,DDS 名称变更为 Eva- Last Am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