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iangsu Huayang Intelligent Equipment(301502)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华阳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3-11 10: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则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参 考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 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的原则。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 ...
华阳智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11 10: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 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阳智 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额度及期限 6、信息披露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 资金额度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 额度。 4、投资品种 ...
华阳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11 10:2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 称"《独立董事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江苏华阳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应当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以就投资者提出 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该公 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
华阳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10:24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 9:00 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 云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05.1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90.19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华阳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11 10:24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 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 另行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 ...
华阳智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03-11 10:24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已于2024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
华阳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3-11 10:24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 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 ...
华阳智能: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3-11 10:24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 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0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于2024 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 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也不 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 ...
华阳智能: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4-03-11 10: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营性占用资金是 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占 ...
华阳智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11 10:2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 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原则上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