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Changy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3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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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3 11:29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常 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即证券法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
常友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3 11:16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third supervisory board meeting on June 23, 2025, where it waived the notification period requirement for the meeting [1]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pprov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with a unanimous vote of 3 in favor [2]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greed to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transfer its power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pending approval from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2] Group 2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pproved an increase in the guarantee limit for its wholly-owned subsidiary, Changzhou Zhaogeng New Materials Co., Ltd., not exceeding RMB 95 million [2]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lso approved a proposal to increase the company's comprehensive credit limit for 2025 by RMB 500 million, raising the total limit from RMB 1.5 billion to RMB 2 billion [3] - The increased credit limit will be available for use from the date of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until the annual shareholders' meeting in 2025 [3]
常友科技(30155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6-23 11: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常友科技为全资子公司增加 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 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 ...
常友科技(3015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3 11:01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 ...
常友科技(3015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2025-06-23 11:01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常 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存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公司证券法务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 ...
常友科技(3015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3 11:01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证券部门和财务部 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形成议案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审批 程序。 第五条 就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做出决定: (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有明示 或隐含的限制;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 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 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常 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 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投资、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
常友科技(3015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11:01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 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三名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若有)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 ...
常友科技(3015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3 11:01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规范 公司经理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常友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一 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 ...
常友科技(3015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3 11: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 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
常友科技(3015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23 11:01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 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常友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 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