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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时,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 ...
优优绿能(3015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
优优绿能(3015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子公司)的债务向债权 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助。财务部门在对外担保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 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
优优绿能(3015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及 ...
优优绿能(3015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优 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自行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 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 ...
优优绿能(30159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主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
优优绿能(30159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7月)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 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 决定当选董事。 第四条 ...
优优绿能(30159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优优绿能电气有限 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50007413E。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 万股,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 ...
优优绿能(3015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9 11:01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
优优绿能(30159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09 11:0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治 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 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