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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锋智能: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31
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8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修华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 人,吕盾、郑朝博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鉴于公司数控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并成为公司主要运营场所, 故公司决定将住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麦元村园华路103号。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 ...
乔锋智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 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 ...
乔锋智能: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 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 第九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股东会 在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 ...
乔锋智能: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 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 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人数为三人。 第四条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 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当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
乔锋智能: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账面净资产值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688619791C。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19 万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rfine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麦元村园华路 103 号。邮编:52357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76.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
乔锋智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 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 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 ...
乔锋智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乔锋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促使涉及委员 会有效地履行职责,规范高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成员 共同推举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 ...
乔锋智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若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对其造成损害的,董事可以要 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 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其解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本制度 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 ...
乔锋智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7 12:2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与管 理职责,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六条 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证券法务部履行信息报告 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 系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 义务。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 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 的及时和准确。 第九条 公司网站、宣传性资料的内容不得涉及公司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公司内刊资料涉及未公开披露重大信 ...
乔锋智能(301603)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7 11:45
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等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数控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并成为公司主要运营基地 ,故公司决定将住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麦元村园华路103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