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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第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 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和履行 ESG 职责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 和透明。 第二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 ...
绿联科技(3016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09:55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 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六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 ...
绿联科技(3016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等。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 其认为有必要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四条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下列 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
绿联科技(3016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 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绿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
绿联科技(30160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 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 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1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 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 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 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绿联科技(30160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 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包括但 不限于: (一)购买原材料、电、热力等能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
绿联科技(3016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