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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 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 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1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 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 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 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绿联科技(3016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 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提出的议案应符合如下标准: 第七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 ...
绿联科技(3016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绿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绿联科技(30160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或人员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的独立、客观地监 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 证实现如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 审计机构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 ...
绿联科技(30160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 ...
绿联科技(3016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 项"),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 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 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起草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
绿联科技(30160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 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 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