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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本制度所称"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 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应在辞职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 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 生之日。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合 ...
联合动力(3016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联合动力(3016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开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 ...
联合动力(3016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七条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子公司章程产 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按公司制度进行。 母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 ...
联合动力(301656)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全 面、有效地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可参照 本办法,拟定自身的捐赠事务管理制度,并按规范执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地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包括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等)赠与符合条件的受赠人,用于救灾、济贫、助学、 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 ...
联合动力(3016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 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及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联合动力(30165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本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人员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11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汇川 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
联合动力(3016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
联合动力(3016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汇川联合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 ...
联合动力(3016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 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