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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301656) -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025-11-17 10:31
1-3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一、 审核报告 二 、 附件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止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5SZAA6B0254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联合动力")编制的截止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 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联合动力管理 ...
联合动力(30165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1-17 10:31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就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50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857.49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4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1,414,87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 3,532,073,269.17 元。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 ...
联合动力(30165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1-17 10: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单位:万元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50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857.49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4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1,414,876.80 元, ...
联合动力(30165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11-17 10: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50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857.49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4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1,414,87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 ...
联合动力(30165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公司持续经营全过程。公 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 提升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统筹各业务与职能部门,系统推进市值管理各项工 作。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工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股东回报能力,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 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 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 ...
联合动力(3016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本制度所称"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 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应在辞职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 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 生之日。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合 ...
联合动力(30165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11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及《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审计委员 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 ...
联合动力(3016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联合动力(3016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开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 ...
联合动力(3016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7 10:3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七条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子公司章程产 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按公司制度进行。 母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