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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0:1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5AN100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5AN100-1 号 致: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香江控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监管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 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特作 ...
能科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2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 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致:能科 ...
大丰实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2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044 号 致: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天册")接受浙江大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实业" "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 (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 ...
交建股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1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建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就交建股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 化分红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以前(含出具日)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交建股份提供的会议文件并经 ...
春秋航空: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春秋航空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5-21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规定,对与本次差异 ...
国联股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09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from Beijing Deheng Law Firm confirms that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of Beijing Guolian Vis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omplies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suring no harm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 [3][5]. Group 1: Reasons for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is based on a resolution passed during the 13th meeting of the 8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December 20, 2022, which approved a share repurchase plan for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or equity incentives [3]. - The company plans to change the purpose of part of the repurchased shares, with 1,795,500 shares being used for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and the remaining 1,795,500 shares to be canceled, reducing the registered capital [3][4]. Group 2: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 The company intends to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0.66 yuan per 10 shares (tax included) for the 2024 fiscal year, without capital reserve transfers or stock dividends [4].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eligible for distribution is calculated as 718,742,313 shares after excluding the repurchased shares [4]. Group 3: Calculation Basis for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 The cash dividend per share is approximately 0.0658 yuan,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participating in the distribution [4]. - The impact of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on the ex-dividend reference price is minimal, with an absolute value change of less than 1% [5]. Group 4: Compliance and Conclusion -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Company Law, Securities Law,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ensuring no detriment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all shareholders [5].
交建股份: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09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65元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次差异化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 A 股总股本 618,924,23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 6,546,700 股后 612,377,535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39,804,539.78 元(含税),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29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 相关日期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长城汽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9 16:24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 字 0625 第 0615 号 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 (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 "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 差异化分红")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对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的重大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长城汽车向本所保 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 ...
华光环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9 16:24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层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 红")的相关事宜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