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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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禁令!币圈大变天
Bei Jing Shang Bao· 2026-02-06 17:17
虚拟货币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人民币稳定币发行受限 从境内禁令到跨境全链条管控,虚拟货币正迎来国内多部门的最强监管。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除了再度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外,也首度提到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 稳定币,强调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 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这场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的监管升级,不仅将境内虚拟货币业务彻底"围堵",更是将触角延伸至境外发行环节。 禁令之下,币圈变天。哪些产业链将受到冲击?还有哪些合规空间?又要注意哪些风险?后续市场又将何去何从? "这里说的是真实发行的机构,而不是此前在网络上申请牌照进行炒作的机构,这类机构本身就不在市场里。"王蓬博进一步解释称。 虚拟货币再度迎来强力整顿风暴。《通知》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 止,坚决依法取缔。 对于为何重申这一禁令,中 ...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文:严格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
Guo Ji Jin Rong Bao· 2026-02-06 15:02
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再次被明令禁止!2月6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下称 《通知》)。 | | | | 中国人民银行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 | 条法司 Legal Affairs Depar | | --- | --- | --- | --- | --- | --- | | 信息公开 | 新闻发布 | 法律法规 | 货币政策 | 宏观审慎 | 信贷政策 | | | 金融科技 | 人民币 | 经理国库 | 国际交往 | 人员招录 | | 服务互动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公告信息 | 图文直播 | 央行研究 | | | 网送文告 | 办事大厅 | 在线申报 | 下载中心 | 网上调查 | | 首页 | | 2026年2月6日 星期五 我的位置:首页 > 条法司 > 规范性文件 | | | | 《通知》指出,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 ...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Sou Hu Cai Jing· 2026-02-06 14:34
Core Viewpoint -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and other regulatory bodies have issued a notification to further prevent and address risks associated with virtual currencies and the tokenization of real-world assets, emphasizing the need to maintain economic and financial order and protect public property safety [1][2]. Group 1: Nature of Virtual Currencies and Tokenization - Virtual currencies do not have the same legal status as fiat currencies and should not be circulated as money in the market [1]. - Activities related to virtual currencies, such as exchanges and token issuance, are classified as illegal financial activities and are strictly prohibited [2][3]. Group 2: Regulatory Mechanisms - A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among various departments, including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and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will be established to coordinate efforts in preventing and addressing risks related to virtual currencies and tokenization [4]. - Local governments are responsible for managing risks associated with virtual currencies and tokenization within their jurisdictions, with financial management departments leading the efforts [4]. Group 3: Risk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re prohibited from providing services related to virtual currencies, including account opening and transaction facilitation [5]. - Internet companies are not allowed to provide platforms for virtual currency activities and must report any illegal activities to relevant authorities [5]. Group 4: Enforcement and Legal Responsibility - Strict penalties will be imposed on entities engaging in illegal financial activities related to virtual currencies and tokenization, with criminal charges applicable for serious violations [11]. - Any investment in virtual currencies or related financial products that contravenes public order will be deemed invalid, and losses incurred will b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investor [11].
虚拟货币新规明确:这些均禁止!
Jin Rong Shi Bao· 2026-02-06 14:16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 本次《通知》明确,以下行为均禁止: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 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 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代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 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第一条) 5.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 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第七条) 6.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 供"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第九条) 7.未经相关部门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第十三条) 8. ...
8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Sou Hu Cai Jing· 2026-02-06 14:04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 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由于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的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 导。《通知》首次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 拟货币。 在境内开展RWA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此次,《通知》还明确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的概念、内涵,并强调在境内开展RWA业务以 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 知》,通知有哪些重点内容?与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 炒作风险的通知》,也就是237号文相比,此次《通知》有哪些修订以及首次提出的明确规定?一文解 读。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通知》提到,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都不 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对于近期较热的稳定币,《通知》也首次做了规定: ...
八部门明确稳定币、RWA等相关业务监管红线,重申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06 14:01
央行等八部门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 2月6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 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下称 《通知》)。 《通知》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通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 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这也延续了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 《通知》还指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 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 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 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通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 ...
央行等八部门发文!升级虚拟货币监管政策
证券时报· 2026-02-06 13:38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虚 拟货币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 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先看《通知》的主要内容: 事关虚拟货币!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下称 《通知》)。此次《通知》整体延续了有关部门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取向,并对挂钩法定货 币的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业务本质属性作出明确。 1.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 虚拟货币相关服务。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 拟货币。 2. 《通知》首次明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 民币的稳定币。 3.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 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 ...
虚拟货币再迎监管新规!发布之日起生效
Jin Rong Shi Bao· 2026-02-06 13:34
围绕虚拟货币,监管再出新规。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 该《通知》是对2021年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 下简称"237号文")的进一步延续和完善。本次《通知》再次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 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 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业内人士表示,本次新规正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 货币、RWA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金融时报》记者对主要内容梳理如下: 《通知》总体延续237号文的框架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十九条。 一是明确虚拟货币、RWA和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 三是明确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相关要求,包括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经营 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
财联社· 2026-02-06 13:30
今日,央行官网发布信息显示,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重申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重申境内对于 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政策等。《通知》还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受访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 势、新挑战。 《通知》进一步完善对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政策,是对2021年相关文件的修订和完善。有利于防范和处置 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重申境内虚拟货币禁止性政策 对于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相关部门将保持持续严厉打击的态势,强化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等,持续打击以虚拟货币为幌子进行的集资诈骗、 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政策,这一立场是一以贯之的。"一位行业分析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据了解,早 在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 ...
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Bei Jing Shang Bao· 2026-02-06 13:29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 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 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 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北京商报讯2月6日,据人民银行官网,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 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 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 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 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 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