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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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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10:2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852 号 致: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洲药业"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涉及 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 "《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2025 年 3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麦澜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1:4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澜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 麦澜德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 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
金发科技: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1:26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特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 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接受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简称"《监管指引第 7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发表法律意见;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
圆通速递: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51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票上市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 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圆通速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 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 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对于会计、审计、评级等专业事项,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
伯特利: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3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 )作为芜 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或"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伯特利 2024 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 为: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截至核查意见出 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06,510,820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 回购的股份 1,800,000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604,710,820 股。以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1,208,851,302.79 元的 17.51%。公司于 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 274,848,531 元 ...
李子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3: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李子 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具体除权除息方案:"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李子园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华设集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3:19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设集团"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规定,对华设集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 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全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 ...
天承科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6 09:5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广东 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承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天承科技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了 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回购方案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回购 ...
江苏北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0: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差异 ...
味知香: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09:3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知香"、"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就味知香差异 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3.6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