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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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实务梳理
Sou Hu Cai Jing· 2025-08-18 00:39
一、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标准 调整交易对象所 持标的资产份额 (1)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 (2)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构成重大调整: 调整募集配套资 (1)调减或取消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调整; (2)新增或调增配套资金直接构成重大调整。 二、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审议程序 1.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 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 调整事项 不构成重大调整 减少交易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构成重大调整: 通常而言,如果补充评估结果高于原有评估结果,由于对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更加有利,一般不会调 整交易作价,这也是目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对常见的一种情形。 金 (增加交易对象 (1)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 直接构成重大调 整) (2)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下述交易标的变更规定不构成重大调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构成重大调整: 增加或减少交易 标的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 ...
中国神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5 15:17
(以下无正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神华")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煤炭、坑口 煤电以及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并于 A 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二、为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股票价格异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三、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 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经办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四、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9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 说明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重大资产重="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 ...
新铝时代: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 项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 ...
新铝时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旺等19名交易对手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家骥 曹晴来 潘杰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
新铝时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子"或"标的 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宏联电子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上市公司已在《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 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
新铝时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4:16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子"或"标的 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石基信息: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3:1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关于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www. 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法律意见书 信达重购字[2025]第 001 号 致: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信达")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信达接受委托担任北京中长石基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 ...
石基信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3: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 产情况,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 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核查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或"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3.50%的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石基信息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