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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境外收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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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早报: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事关个税!8月底前抓紧修改
Xin Lang Zheng Quan· 2025-08-04 23:33
专题:预计A股市场阶段性震荡整固 慢牛行情行稳致远 【头条要闻】 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 海南省人民政府8月4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现代化 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其中提出,加快构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体系,鼓励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产业保险。 "一行一局一会"出手!向境外汇款单笔超5000元应核实汇款人身份 为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8月4日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具体要求。 近年来,监管部门发现金融机构在结合风险状况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方面存在不足。 参考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我国在金融机构简化尽职调查、持续尽职调查、 受益所有人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上,与国际标准还存在差距。 关于下半年经济工作 国务院多部门发声 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 ...
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央行主管媒体发声
智通财经网· 2025-08-04 23:05
近日,重磅消息一条接一条。 金融时报8月4日刊发《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一文,核心要点如下: 1.境外股票交易所得需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在境外买卖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按次征收。 2.年度内盈亏可互抵: 税务部门允许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对境外股票交易的盈亏进行抵扣,但不允许跨年度抵扣。 3.CRS机制助力监管: 我国已加入OECD主导的CRS机制,与全球150多个司法管辖区实现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 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8月4日,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刊文强调,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个人境外收入的监管,明确境外买卖股票 收入需依法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纳税人按纳税年度盈亏相抵计算应税所得,但禁止跨年抵扣亏 损。 权威媒体发声 根据财政部2024年11月披露的信息,我国已通过CRS(共同申报准则)机制与全球150余个司法管辖区实 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 税务部门可穿透式获取居民境外金融账户余额、股息利息收益等数据,并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交叉比 ...
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央行主管媒体发声
Wind万得· 2025-08-04 22:33
近日,重磅消息一条接一条。 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8 月 4 日,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刊文强调,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个人境外收入的监管,明确境外买卖股票收入需依法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允许纳税人 按纳税年度盈亏相抵计算应税所得,但禁止跨年抵扣亏损。 税务部门允许个人在 纳税年度内对境外股票交易的盈亏进行抵扣,但不允许跨年度抵扣。 3.CRS 机制助力监管: 我国已加入OECD主导的 CRS机制,与全球150多个司法管辖区实现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 这一规则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美国、德国等主要经济体均对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征税。 // 哪些人或行为被重点监控? // (图片来自海洛) // 权威媒体发声 // 金融时报8 月 4 日刊发《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一文,核心要点如下: 1. 境外股票交易所得需缴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在境外买卖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 的税率按次征收。 2 . 年度内盈亏可互抵: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 ...
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
券商中国· 2025-08-04 13:10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期有纳税人收到了税务部门通知,告知其需要依法办理境外所得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 有的纳税人表示,自己在境外投资股票,并且单笔交易有赚有亏,不知是否应该缴纳税款。有的纳税人纠结于境外股票交易的盈亏核算方式,特别是长期持股产生 的亏损能否抵扣其他收入。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适用20%的税率按次征收。其中,个人在境内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没有免税规定,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申报纳税。"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解释说。 业内人士指出,加强境外所得税收监管是加大对高收入调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法治公平和共同富裕。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取得境外所得应依 法申报纳税。 据了解,我国已参加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也就是CRS。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发的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利用CRS可以 获取居民个人境外金融账户相关数据,通过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比对,税务部门能够精准发现居民是否存在少报境外收入的行为。 记者关注到,今年3月底,湖北、山东、上海、浙江等地税务部门发布了对 ...
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
Jin Rong Shi Bao· 2025-08-04 10:29
据悉,对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征税,是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通行做法。对于境外股票交易属于财产 转让,我国按次计征,简单来讲,就是转让一次股票,就需要按照当次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股票交易可能涉及多次,并且有亏有赚,这时应该如何计税?《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股票交易频次高、价格波动大,如果按每笔 交易计税且不允许抵扣亏损的话,税负较重,计算难度也比较大。因此,为了更加合理的征收,我国税务部门在征管时,允许纳税人按照纳税年 度盈亏相抵,但不允许跨年互抵。 "目前税务部门允许个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在年度内盈亏互抵,这既充分体现量能负担原则,也解决了纳税人税款计算的复杂性问题,操作上更加 简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也有纳税人提出疑问,不同年度的境外股票交易也存在盈亏问题,这种情况是否允许跨年度盈亏互抵?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按年申报纳税,没有明确股票交易的亏损结转问题。据了解,有些国家对个人股票交易所 得允许按年度盈亏互抵,部分国家允许当年未抵扣完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这些国家大多实行综合税制,股票交易所得需要与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