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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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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8 15:43
从内容上看,《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一是规定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 失程度划分,500万元以下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为较大资产损 失,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为重大资产损失。二是规定其他不良后果分类,分为一般不良后果、 较大不良后果、重大不良后果3类,对应违规情节较轻、较重、严重,以及影响主要在涉事企业、相关 行业或中央企业整体、国家和社会3个层面。 在责任认定方面,《办法》一是规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划分,根据工作职责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 和领导责任。二是依法合规经营、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未造成重大资产 损失和重大不良后果前提下,可以免责的情形。 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 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 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金融业务、科技创新、固定资产投 资、股权投资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负责人表示,相较于2 ...
央企经营投资“红线”明确!这些违规情形将追责
国务院国资委12月18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 法》。 《办法》明确了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 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 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 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责任追究情形增加到98种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负责人表示,《办法》相比2018年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 法(试行)》的主要变化,具体体现为五个"更加突出"。 坚持政治引领,更加突出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突出追责情形有效覆盖。聚焦企业共性问题,完善无关多元、多层架构、控股不控 权、挂靠经营、转包和违反规定分包等责任追究情形,将责任追究情形由11个方面72种,增加到13个方 面98种。 坚持容纠并举,更加突出责任追究扶正作用。增加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强化中央企业对战略性 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探索性试验、先行先试的保障,保护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 ...
事关央企违规经营投资 国务院国资委明确
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2月18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分8章91条,明确了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 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方面,500万元以下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为较大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含 5000万元)为重大资产损失。 此外,《办法》还规定其他不良后果分类,分为一般不良后果、较大不良后果、重大不良后果3类,对应违规情节较轻、较重、严重,以及影响主要 在涉事企业、行业或中央企业整体、社会和国家3个层面。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强调在责任追究工作中,深入调查违规情形背后存在的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利益输送等行为,发现企业经营管理 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来看几个重点责任追究范围: 金融业务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主要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核备案程序投 ...
国务院国资委发文明确央企13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Xin Hua She· 2025-12-18 13:33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王希)记者18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规 范经营行为,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13个方面98种 责任追究情形,涉及薪酬管理不规范、虚假贸易等。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 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 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 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办法明确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的条件和程序,从组织科技研发、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国有经济布 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等方面规定免责的情形。 据了解,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持续推进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形成覆盖全面、职 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办法共分8章91条,主要规定了总则、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责任认定、责任 追究处理、责任追究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工作程序以及附则。 ...
国务院国资委重磅发布!
(五)责任追究处理。一是规定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或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 制、处分、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等6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二是明确 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理的情形,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理的程序。三是明确重大决策终身问 责,规定相关责任人已经退休、调任、离职的责任追究处理方式。 (六)责任追究工作职责。一是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 权限,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二是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明确 国务院国资委内设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具体工作方式。三是规定有关人员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等重大违规 违纪违法问题,存在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 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发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中提出,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并购后未按有关工作方案开展整合,致使 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负责人介绍,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