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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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类纠纷审理中如何认定基金管理人责任?这个金融案例为你揭秘
Bei Ke Cai Jing· 2025-05-17 03:23
资管新规自施行以来,其核心就在于打破刚兑、推动"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投资环境建设。但一旦资管产品出现问题、无法兑付,就极易引发资管类司法 纠纷。当来到法庭之上,专业的法官们是如何判断基金管理人是否尽到了谨慎勤勉义务?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需要关注哪些细节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5月15日,即"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到来之时,北京金融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发布了该院近两年以来涉投资者保护的十大典型案例(下称"投保典型 案例")。其中,就出现了可以回答上述问题的一个案例。 基金管理人未向投资标的公司、下游合作公司调查核实 判断资管产品管理人是否尽职调查义务有"六步审查法" 据北京金融法院介绍,当前资管类纠纷核心争议主要包括:管理人是否尽到了勤勉义务等在内的信义义务,进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责任范围。其 中,尽职调查是管理人勤勉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案情来看,"某契约型基金"产品2017年3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一个月后,即2017年4月,某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某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与某投资者一起签订《某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投资方向、基金存续期限、基金管理人采取的风控措施等内容。 某投资者 ...
5.15专题|投资者维权保护案例之止损线非安全线投资理财勿轻心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2025-05-16 09:01
投资者在权保护案例 抗污走生 TATE 内容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投教网 A先生反映,其在B证券公司购买了资管产品100 万元,两年后该产品被清盘,A先生只拿回65万元本 金。A先生强调销售人员曾告知产品止损线为0.9元, 号指不会招付10% 案情简介 「小」 「一、一、一、一、 二天(小 为销售人员误导宣传,遂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要求 证券公司赔偿额外损失25万元。 A先生认为销售人员 误异宣传异致损失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解员根据双方陈述和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 分析:一是A先生所签署的《产品合同》已加粗提醒 "止损线的设置并不是管理人对委托人所能获得最低 本金保证,委托人仍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且《风 险揭示书》 等多份文件已多处提示产品可能产生的风 险;二是查看双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 未发现销售人员有误导A先生的不当表述。 基干上述事实,调解员耐心向A先生解释,一方 面引导其正确理解止损线的含义,止损线并非产品安 全线,在极端情况下,投资人仍可能面临更大的损失。 经了解,产品管理人已根据合同约定在触发止损线时 及时采取措施,但基于市场流动性原因,产品以低于 止损线的净值完成清算。另一方面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