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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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完善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制度 5类科技创新弄虚作假行为被纳入追责范围
Zheng Quan Shi Bao· 2025-12-18 18:13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 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 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较此前的11个方面72种情形 实现范围与内容的双重拓展。 聚焦企业共性问题,《办法》完善了无关多元、多层架构、控股不控权、挂靠经营、转包和违反规定分 包等责任追究情形。金融业务与科技创新领域的追责情形被单独列出。在金融业务方面,《办法》明确 6类追责情形。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核备案程序投资各类金融机构;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 核备案程序发起设立或出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三是违反规定开展信托、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和 基金业务,服务主业不力,脱实向虚;四是违反规定开展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五是吸收客户资 金不入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规定参与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六是违背受托 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资产。 证券时报记者江聃 在科技创新方面,5类弄虚作假行为被纳入追责范围。具体包括:通过制售、采购伪创新伪国产产品, 虚 ...
12月18日重要资讯一览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12-18 13:58
重要的消息有哪些 12月19日(周五)申购提示 新股方面,强一股份申购代码787809,发行价85.09元/股,申购上限0.75万股。誉帆科技申购代码 001396,发行价22.29元/股,申购上限0.85万股。双欣环保申购代码001369,发行价6.85元/股,申购上 限6万股。 投资有风险,申购需谨慎。 1.在今天(18日)下午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针对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 制的最新进展进行回应。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对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来,中方主管 部门向中国出口商进行了政策宣介,随着相关出口和合规经验的积累,部分中国出口商已初步达到申请 通用许可的基本要求。据我所知,目前已收到并批准了部分中国出口商提交的通用许可申请。 2.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12月18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中方注意到,欧委会近期密集对 中国企业发起《外国补贴条例》(FSR)调查,先后对中车集团、同方威视发起深入调查,甚至对中国 数字平台进行现场突袭检查,做法恶劣,指向性和歧视性明显。中方对此强烈反对。希望欧方立即停止 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投资企业的无理打压,审慎使用FSR调查工具,为在欧 ...
国资委完善央企追责制度!98种情形明确追责,6类情形可免责
券商中国· 2025-12-18 13:04
相较于2018年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37号令"),此次出台 的《办法》在名称中删除"试行"二字。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相关人士表示,37号令实施以来,央企违规经 营投资问题查处力度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日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实践证明,央企违 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契合法律法规要求、国资监管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落实保值 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追责情形扩至98种 单列金融科创领域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细 化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情形,新增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为央企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防线。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 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 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 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较此前的11方面72种情 ...
国资委完善央企追责制度
Zheng Quan Shi Bao· 2025-12-18 12:33
相较于2018年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37号令"),此 次出台的《办法》在名称中删除"试行"二字。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相关人士表示,37号令实施以 来,央企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查处力度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日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 心。实践证明,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契合法律法规要求、国资监管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在 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落实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 细化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情形,新增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为央企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防 线。 追责情形扩至98种 单列金融科创领域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 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 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 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较此前的11方面72种 ...
国资委完善央企追责制度
证券时报· 2025-12-18 12:25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细化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情形,新增经营投 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为央企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防线。 相较于2018年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37号令"),此次出台的《办法》在名称中删除"试行"二字。国务院 国资委监督追责局相关人士表示,37号令实施以来,央企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查处力度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日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 实践证明,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契合法律法规要求、国资监管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落实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 失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追责情形扩至98种 单列金融科创领域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 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责 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较此前的11方面72种情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