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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688581):业绩稳健增长,海外本土化布局持续深化
GOLDEN SUN SECURITIES· 2025-05-08 03:40
安杰思(688581.SH) 业绩稳健增长,海外本土化布局持续深化 安杰思发布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7 亿元,同比增长 25.14%;归母净利润 2.93 亿元,同比增长 35.0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2.73 亿 元,同比增长 28.62%。分季度看,2024Q4 实现营业收入 2.09 亿元,同比增长 28.56%;归母净利润 0.96 亿元,同比增长 29.5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0.81 亿 元,同比增长 13.15%。 安杰思发布 2025 年度一季报。2025Q1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9 亿元,同比增长 15.27%;归母净利润 0.56 亿元,同比增长 6.57%;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0.49 亿元, 同比增长 0.81%。 证券研究报告 | 年报点评报告 gszqdatemark 2025 05 08 年 月 日 观点:2024 年收入端稳健增长,EMR/ESD 类引领增长。利润端增速快于收入 端,主要系收入扩大后规模效应显现,驱动盈利能力提升。海外市场增长亮眼, 本土化布局持续推进。欧洲荷兰分公司启动运营,美国子公司进入运营筹备阶段, 泰国生产基地一 ...
安杰思: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5-15 11:34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 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康信路 597 号 5 幢、6 幢(除 103 室、202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 ...
安杰思: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4-26 11:34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 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康信路 597 号 5 幢、6 幢(除 103 室、202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 ...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3-28 11:47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 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 定。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康信路 597 号 5 幢、6 幢(除 103 室、202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 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 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