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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每日晨报-20250722
Yin He Zheng Quan· 2025-07-22 02:40
每日晨报 2025 年 7 月 22 日 银河观点集萃 责任编辑 周颖 ☎:010-80927635 网:zhouying_yj@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11090001 要闻 美股基准股指走势分化,美债全线走强,贵金 属普涨 www.chinastock.com.cn 证券研究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 CGS-NDI:城市发展加快转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产业政策:"反内卷"相 ● 关政策将加快落地落实。科技方面:(1)中央企业要切实发挥在建设现代化 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职责使命,具体涵盖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 全支撑三方面;(2)上海"十五五"期间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要产业链、 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协同布局。地产方面:(1)33家建筑类企业发布联 合倡议表示拒绝内卷,以科技创新作为转型升级第一动力促进行业向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更多依靠自律和市场机制是本轮供给侧改革区别上一轮 的重要特征。(2)住建部调研组表示要加快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 "好房子",并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电新:宇树科技启动上市辅导 ...
优机股份(833943) -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5-07-18 14:32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证券代码:833943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虹路 3 号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 3 | | --- | --- | | 第二节 | 释义 5 | | 第三节 |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7 | | 第四节 |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34 | | 第五节 | ...
优机股份(833943)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8 14:32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6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不超过 1,200,000 张(含 本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 注册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 ...
优机股份(833943) - 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注册稿)
2025-07-18 14:32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五年五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四川 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优机股份")的委托,担任其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韩琰、周碧担任本次保荐 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四川优机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 义。 3-3-1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优机股份(833943) - 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5-07-18 14:32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14-0002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4-1-1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大信用字[2024]第 14-00022 号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 公司 2023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
优机股份(833943) - 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5-07-18 14:32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5-1-1-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优机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优机股份(833943) - 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5-07-18 14:3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二〇二五年五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 证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 | 来情况 ...
北交所科技成长产业跟踪第三十三期:中央财经委定调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关注北交所深海经济产业链企业
Hua Yuan Zheng Quan· 2025-07-07 08:58
Group 1 - The central government emphasizes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marine economy, with the national marine GDP expected to reach 11.18 trillion yuan in 2025,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5.9% in 2024 [4][11][20] - The marine economy's contribution to the national GDP is projected to be 7.8%, with 15 marine industries achieving a total added value of 4.3733 trillion yuan in 2024, growing by 7.5% [21][22] - The deep-sea technology sector is identified as a key area for development, with significant investments and strategic initiatives aimed at enhancing capabilities in underwater observation, construction, and resource extraction [9][30][31] Group 2 - The report identifies 11 companies within the deep-sea economic industry chain listed on the Beijing Stock Exchange, including Audiwei (ultrasonic underwater ranging sensors), Wantong Hydraulic (hydraulic cylinders for offshore drilling platforms), and Klete (ventilation and air treatment systems) [40] - The marine engineering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China is experiencing a recovery, with an expected added value of 112.6 billion yuan in 2025, following a growth of 9.1% to 103.2 billion yuan in 2024 [30][33] - The report highlights the increasing market interest in deep-sea technology, with emerging sectors such as deep-sea energy storage and carbon sequestration expected to drive future growth [31][32]
优机股份(833943) - 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公告
2025-07-04 09:30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为更 好布局公司在中东地区的阀门产销业务,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四川精控阀门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控阀门")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 "精控流体技术(中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90,000 美元。 孙公司的具体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均以阿拉伯联合酋长 国相关政府部门的最终注册登记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系新设孙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 ...
优机股份(833943)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06-26 08:47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51,807,833 | 51.03% | | 有限售条件的 | 1、高管股份 | 49,713,545 | 48.97% | | 股份 | 2、个人或基金 | 0 | 0% | | 3、其他法人 | 0 | 0% | | --- | --- | ---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49,713,545 | 48.97% | | 总股本 | 101,521,378 | 1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