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Y&J(833943)
icon
Search documents
优机股份(833943) -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4-11 12:17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了《关 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聘请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证券发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 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东莞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承接,东莞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 任。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完成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 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 ...
优机股份: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之星· 2025-04-01 12:2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证券代码:833943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虹路 3 号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 节。 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 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中财 ...
优机股份(833943)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04-01 10:04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证券代码:833943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虹路 3 号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 声明 | 1 | | --- | --- | | 目录 | 2 |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 3 | | 第二节 | 释义 5 | | 第三节 |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7 | | 第四节 | ...
优机股份(833943)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4-01 10:04
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北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DK2025030001)。 北交所经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为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要求,并予以受 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
优机股份(833943)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机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5-04-01 10:0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五年三月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 证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 | 来情况 ...
优机股份(833943)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优机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1 10:0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5-1-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优机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优机股份(833943)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机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
2025-04-01 10:0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三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四川 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优机股份")的委托,担任其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韩琰、周碧担任本次保荐 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申请挂牌转让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四川优机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 义。 3-3-1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优机股份(833943) - 最近二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如有)的财务报告
2025-04-01 10:01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3]第 14-0015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 "1) 打"或婆今」 "优游会计师?业苑 "旅客平台(http://ace.mob.gov.cn/ k 1 5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Room 2206 22/F Xuev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ling China, 100083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3]第 14-00152 号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 月 31 目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 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