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oning Donghe New Materials CO.(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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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17 09:38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本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 ...
东和新材: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3-11-17 09:38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2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6,287.74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4,019.07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5,168.13 万元 ...
东和新材:董事会制度
2023-11-17 09:3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及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在经营决策中的作 用,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本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 ...
东和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1-17 09:38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 |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 有关规定由辽宁东和耐火材料集团有 | |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依法在鞍山市工商 | 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 (以下简称公司)。 | | 统一信用代码 91210300732307497N。 |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依法在 | | |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 |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 | ...
东和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09:38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玉生先生 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
东和新材(8397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1-16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东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
东和新材(83979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6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
东和新材(8397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16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第一章 总则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 式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集 资金 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1-16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 | --- | --- | |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 …… | …… |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 | 别决议通过: | 别决议通过: | | …… | …… | |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 | …… | 和清算; | | | …… | | | (新增)(五)股权激励计划; | | | …… |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 |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 | 使表决权, ...
东和新材(8397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1-16 16:0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10 天通过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