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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ning Donghe New Materials CO.(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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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83979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6:0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孙玉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4 年的工作情况和 2025 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辽 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 ...
东和新材(83979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魏宇)
2025-04-28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魏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 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 | 应出席 | 现场或通 | 委托出 | | |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缺 席 | 董 ...
东和新材(83979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宁生)
2025-04-28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周宁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 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 | 应出席 | 现场或通 | 委托出 | | 缺 席 | 董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未亲自出席或连续 | 列席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8 16: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5 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2,000 股,发 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8.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6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2,445,811.43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 序号 | | | 募集资金计 | 累计投入 |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用 | 实施主 | 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 投入进度(%) | | | 途 | 体 | (调整后) | 金额 ...
东和新材(83979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宝玉)
2025-04-28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宝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 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 ...
东和新材(8397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8 16:0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 人为刘维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 ...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8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
东和新材(839792) - 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2025-04-28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 容诚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4 年度末合伙人(股东)数量:212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 人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8,840.19 ...
东和新材(839792) - 拟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5-04-28 16:00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2 年审 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8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 ...
东和新材(839792)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6:00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宝玉、魏宇、 周宁生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 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材料,认真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2025 年 4 月 29 日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