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oning Donghe New Materials CO.(83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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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1 07:47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6,649,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 ...
东和新材:核心员工离职公告
2024-02-01 07:47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纪长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 二、上述人员的离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纪长顺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目前公司已完成与上述离职人员 所负责工作的平稳交接,相关工作已交由其他符合任职要求的员工负责,公司业 务均可正常开展,因此上述核心员工的离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 利影响。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离职核心员工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核心员工纪长 顺先生提交的离职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办结离职手续。纪长顺先生持 有公司无限售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60%;离职后,纪长顺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职原因 公司董事会对纪长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 谢。 三、备查文件 1、纪长顺先生的离职申请表。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 ...
东和新材: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1 07:47
北京市海间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 法律")及《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 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 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东和新材: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
2024-01-16 16:03
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辽宁监管局 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辅导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市辅导验收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证监会辽宁监 管局的辅导验收。 公告编号:2021-037 三、中止审查情况 (一)申请中止审查 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 2020 年 9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受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591 号 ...
东和新材:核心员工离职公告
2024-01-11 08:32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离职核心员工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核心员工赵立 军先生、贾维强先生提交的离职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办结离职手续。 赵立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60%;贾维强先 生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60%;离职后,赵立军先 生、贾维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职原因 1、赵立军先生的离职申请表; 2、贾维强先生的离职申请表。 示由衷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赵立军先生、贾维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 二、上述人员的离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赵立军先生、贾维强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目前公司已完成与 上述离职人员所 ...
东和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01-09 09: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东和新材履行持续督 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的要求,对东和新材拟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 池业务的议案》,通过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与全资子公司共享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 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 ...
东和新材: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
2024-01-09 09:26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票据池业务额度由不超 过 1.5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通过与合作银行 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与全资子公司共享银行授信额 度,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资产池 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 最高额保证等多种 ...
东和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1-09 09:26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选择以视频方式参会的股东请与公司联系,公司提供具体参会方式。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投票表决结果 ...
东和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1-09 09: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东和新材履行持续督 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的要求,对东和新材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二、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情况 (一)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方 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 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2、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 70,000.00 万 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
东和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09:26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 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海城市东和泰迪冶金炉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迪炉材")通过与合作银 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资产池(含票据池)业务,与泰迪炉材共享 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及泰迪炉材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2 日 以书面、微信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