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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为35.34亿元,同比增长34.37%
Bei Jing Shang Bao· 2025-10-30 11:47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东航实现营业收入1064.14亿元,同比增长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1.03亿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 牛清妍)10月30日,中国东航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中国东航 营业收入为395.92亿元,同比增长3.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亿元,同比增长 34.37%。 ...
广州白云机场T3航站楼启用 C919执飞首航
Zhong Guo Xin Wen Wang· 2025-10-30 11:39
Core Viewpoint - The inauguration of Guangzhou Baiyun Airport's T3 terminal marks a significant milestone in the development of a comprehensive international aviation hub in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enhancing the airport's capacity and operational efficiency [1][5].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 The T3 terminal is part of a major project under the "14th Five-Year Plan," representing a leap to a "five-runway and three-terminal" operational model, which strengthens the airport's role in global aviation [1][7]. - The terminal features advanced hardware, including 199 check-in counters, 60 self-service check-in machines, and 59 self-service baggage drop devices, enhancing passenger service capabilities [5].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s - T3 integrates "smart" and "human-centered" design, with innovations such as a centralized security check system and RFID technology, improving security efficiency with a low false identification rate of less than 0.1% [5]. - It is the first large hub airport terminal in China to fully implement BIM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for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ensuring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throughout its lifecycle [5]. Operational Capacity - The expansion of Baiyun Airport from "two runways and one terminal" to "five runways and three terminals" supports the increase in flight routes, attracting airlines to enhance popular routes and establish new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nnections [7]. - In the current year, Baiyun Airport has opened, restored, and intensified over 30 international passenger routes, aiming to strengthen its position as a core node in the "Air Silk Road" [7].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10-30 11:2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5-07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附件: 高飞先生简历 高飞,男,49 岁,现任中国东航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高先生于 1998 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 行总队总队长;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党组成员;2023 年 2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25 年 4 月至 ...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1:2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5-06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 会议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五、审议通过《 ...
中国东航(60011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0:5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单位:百万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上年同期增 |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39,592 | 3.14 | 106 ...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0: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规范董事会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设立】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 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检查及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内部审 计、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合规制度建设, 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 第二章 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构成】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应当 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委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1 第六条 【履职保障】审计部作为审计和风险管理 ...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及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和《中 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若因时间等因素原因,致使本制度的内容与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地上市规则产生差异,应依 据更为严格的标准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 市地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严于本制度的,公司应当及时修订。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其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交易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 务的事项。 1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 ...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30 10: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治理,健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维护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 1 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邀请相关公 ...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要求报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子 公司及其他能够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经营、财务 ...
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30 10:5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本 制度所称的"董事会秘书"与《联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的 "公司秘书"一致。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 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