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NDRE JUICE(02218)
icon
Search documents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自 2012 年 3 月 29 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 2013 年 5 月 21 日,2016 年 1 月 19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及 2025 年 9 月 22 日董事会会议修订) 2. 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1 1. 审计委员会组成 1.1. 审计委员会是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 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1.2. 审计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 行董事,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1.3. 审计委员会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1.4.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领导审计 委员会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可设一名副主任,主任不能出席时 主持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自 2012 年 3 月 29 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 2014 年 3 月 19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及 2025 年 9 月 22 日董事会会议修订) 为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1.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 1 — 1.1 提名委员会是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2 09:00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差错,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 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 人 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责必问、有 错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 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 地上市规则,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规 定 条 件 的 媒 体 、 公 司 网 站 (http://www.andre.com.cn)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 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二)公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2 09:00
第一条 为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以下统称"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 和认同,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建立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 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境内外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 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 (四)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 券。 第四条 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 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公司应严格控制证券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五条 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 执行本制度。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指持股 10% 以上且对公司或子公司主 营业务有协同作用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本公司依法设立及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治理结构管理 第四条 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2 09:00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沟通、 编制及披露等方面的职责及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