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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本实施 细则的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 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 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均须具有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按规定的程序,以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修订)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 新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人员同时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公司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重[2004]605 号】文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 [2005]880 号】批准,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和 China Merch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管理,并办理具体业 务。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4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应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并由董 事会秘书分管。 第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 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根据本 实施细则的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董事 1/3 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选委员。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
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