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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6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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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对内幕信息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法律 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 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或者委托理财;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 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资产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资产运用行为: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前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 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行为,仍包括在内); (九)其他资产运用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7 09:45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加强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 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 书等。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于会 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 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 董事会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维护公司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领导 作用,审议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 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的对外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 许的其他担保类型。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 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07 09:4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开户存储应 选择信用良好、管理规范严格的商业银行。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 理和使用,该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 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新能源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