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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6-04 12: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四)将公司财务核算体系纳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系统之内,如共 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直接 查询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五)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控股股东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4 12: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4 12:17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 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04 12: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 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证券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最近3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04 12:17
第一章 总则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04 12: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 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和公司证券部报告,说明相关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的影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后续有,下同)、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04 12: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 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04 12:1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5-06-04 12:16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2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关联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上述事宜披露后,乾照光电与各方签署完毕《合伙协议》,深圳铸原完成注 册登记,乾照光电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完成对深圳铸原实缴出资 10,000 万元。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终止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控 1 / 2 股子公司乾照光电终止与青岛亿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 司、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铸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关联方此前开展的共同投资,同意乾照光电与上述合作方签署《合伙人 会议决议》,并共同做出如下决议:(1)深圳铸原终止对厦门联智的投资;(2) 启动深圳铸原的解散、清算程序,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办理;(3)将深圳铸 原可分配收入按全体合伙 ...
海信视像(600060) - 海信视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等事项的公告
2025-06-04 12:16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2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 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中国证 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2025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 下简称"《章程指引》");2025 年 4 月及 5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陆续发布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配套规则文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