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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人福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8 14:07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 2024-021 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预案》,同 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 址为中国北京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 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 拿大、 ...
人福医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8 14: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上市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2 号《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 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上市公司向 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 89,047,195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999,999,999.8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794,247.01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7,205,752.8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4:07
议案一、公司《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 2024-019 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八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六名,董事王学海、周睿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8 14:0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024-03-28 14:0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会议应到委员三名,实到委员三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素华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一致形成如下 意见: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在2023年能够严格按照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核激励及 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所处行业和所在地区的薪酬水 平,按照绩效考核原则的要求,我们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见附件1)《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见附件2),提请公司按照 相应审批权限呈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薪酬与考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8 14:0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预案》;2023 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 信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 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文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开始在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2024-03-28 14:07
2024 年 3 月 27 日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 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全体监事:杜越新、齐民、郑承刚、孔娜、夏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人福医药 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作为人福医药 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 供的资料,现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2024-03-28 14:07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 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负责接受监管机 构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 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2024-03-28 14:0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 ...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03-28 14:07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预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 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范围内,所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人福 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