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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娟)
2024-04-01 11:2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何娟) 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23 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娟:女,198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大成 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全球网络联席会议秘书处主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报告期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
青山纸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暂行)》
2024-04-01 11:2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包括新聘、续 聘、改聘)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审计机构, 促进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提升,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 办法。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各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由公司统一进行选聘。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与公司选聘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进行。 公司、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 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 ...
青山纸业:十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1:2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发出通知,2024 年 3 月 29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 ...
青山纸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01 11:21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深圳恒宝通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 光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 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投 ...
青山纸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01 11:21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7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去公司库存股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将以《2023年度利 润分配议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十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 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
青山纸业: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3-18 09:38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4-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仙药业")为便利诉讼,高效维护权益,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诉北京鑫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开元公司")、海南华氏医药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鑫开元公司全资母公司、合同担保人,以下简称"华氏集团") 关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撤诉申请书》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024 年 3 月 15 日,水仙药业收到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2024) 闽 06 民初 32、33、35、36、37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因北京鑫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为保障公司 合法利益,水仙药业于 2 ...
青山纸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2-07 10:01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证券代码:60010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二月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 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48 号) 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107.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8%。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
青山纸业: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2-07 09:58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 于2024年2月2日发出,2024年2月7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3#纸机压榨系统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实现纸机节能降耗、运维增效目标,同意公司对板纸事业部3#纸机压榨 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纸机出压榨部干度,大量节约蒸汽消耗,有利 于改善公司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运行稳定 性,对压榨部液压系统及提升装置等进行系统性改造,对于 ...
青山纸业: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2-07 09:58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证券代码:60010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2月 1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5 | | 三、基本假设 6 | | 四、本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一)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来源 7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 | |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 (四)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8 | |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9 | | (六)限制性股票考核条件 9 | | (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2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3 | | (一)对本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3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3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4 | |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4 | | (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确定方式的核查意见 15 | | (六)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 ...
青山纸业: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2-07 09:5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2月2日发出,2024年2月7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 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6,200万元,实际发生13,451万元。公 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1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应履行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监事会对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