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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 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作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 相关职责的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处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
青山纸业(6001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 ...
青山纸业(6001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召 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 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聘用的其他人员的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
青山纸业(6001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福建 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 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
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召集人)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 ...
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有效防范控制风险,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指导、监督和评 价公司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 ...
青山纸业(600103)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 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 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住所和注册资本 公司中文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Qingshan Paper Industry Co.,Ltd. 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 邮政编码:350005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240,826,747 元 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574975 第三条 公司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37 号文批准,由福建省青州造 纸厂、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和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三家单位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 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 ...
青山纸业(6001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 ...
青山纸业(600103)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0-27 10:31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 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 年 10 月 24 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青山纸业)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 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