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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8-28 08:39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2024)闽 06 民初 34 号涉案金额:技术开发费用 4,348 万及对应资金占用费、违约金 20 万、受理费 290,739.5 元、保全费用 5,000 元。 (2024)闽 06 民初 31 号涉案金额:违约金 100 万元及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 15,385.7 元、保全费用 5,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一审判决 阶段,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 等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 年 8 月 27 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青山纸业: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9 10:15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要》。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 决并以 5 票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 ...
青山纸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定)
2024-08-19 10:15
(2024年8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 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
青山纸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9 10:12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 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 项规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 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监事认真阅读 2024 年半年度报告,重点关注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 ...
青山纸业: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8-19 10:12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省盐业公司累计交易金额 18.14 万元,未与福建轻纺发生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 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林业项目投资期限较长,投资成本较高,且受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合资公司正式运营后,经营中存在因 资金、市场环境及自然灾害的因素影响的可能,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青山纸业")拟与关联方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福建轻纺")、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 盐业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名称暂定, 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 18 ...
青山纸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0:1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应报告的常规交易; (二)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应报告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发生的下列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职 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责任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报告责任人),应及时 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报告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管理部门 ...
青山纸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0:12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文档标题]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下统 称"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一般规定 监事会是公司执行监督职能的法定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独立行使监督权。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包括 3 名股东代表和 2 名职工代表,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日常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具体办理。 第三条 职权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
青山纸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10:12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加强担保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 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 议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 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 ...
青山纸业(600103)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19 10:09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74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建明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 ...
青山纸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19 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 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 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 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经履行公开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