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DR(6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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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31 09:0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新,现将《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等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 的提示性公告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一日 1 ...
浙江东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3-31 09:06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编号:TCYJS2024H0402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发行人"或 "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特聘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 并 已 出 具 " TCYJS2023H0563 号 " 《 法 律 意 见 书 》 、 "TCYJS2023H0964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TCYJS2023H1116号"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TCYJS2023H1315 号"《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以及"TCLG2023H0787 号"《律师工作报告》。根据发行人 补充上报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事宜,本所现就发行人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09:53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 --- |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2,932,6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8.141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会议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3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5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0 董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 年度)及鉴证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 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 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 ...
浙江东日: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024-03-29 09:51
一、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6 页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26 号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 年度)及其附注(以下简称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 ...
浙江东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09:5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编号:TCYJS2024H0399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东日"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 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51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 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 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 及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 年度)及鉴证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
浙江东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9 09:51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7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27 号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9 09: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 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8〕209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83.12 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 4.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5,301.6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20.1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81.48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 50.00 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99.7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831.76 万元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9 09:51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浙江东日股份 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