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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使公司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关管理委员会"或"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秒"《公司章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其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投关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 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关管理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投关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投关管理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投关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 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 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四)具有其他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 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处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支持部门,负责提供公司有 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执行薪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 1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党组织 | 38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和审计 | 42 |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各专门委员会据此进行规范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主持 董事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处印章。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08-22 09:03
(一)熟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或"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 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各委员推举产生,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 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杭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四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与上交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2025-08-22 09: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 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 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积极履行 ESG 职责,努力实现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 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 1 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 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