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FENG PAPER(6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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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11-28 10:02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剔除同期大盘因素(上证指数,000001.SH)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 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上涨 7.34%,未超过 20%标准。剔除同期同行业板块因 素(造纸指数,886014.WI)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计上涨 2.92%,未超过 20%标准。 1 综上,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不存在异常波动。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 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 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情况如下: 因筹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11-28 10:02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十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前 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1 |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9,423,083 | 29.93 | | 2 | 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240,000 | 3.09 | | 3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 8,153,940 | 2.73 | | | 股计划 | | | | 4 | 董延明 | 5,980,000 | 2.00 | | 5 | 珠海立本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67,873 | 0.83 | | | -立本成长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24-11-28 10:02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4-02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 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 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 | 600356 | 恒丰纸业 | A 股 | 复牌 | | | 2024/11/28 | 2024/11/29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 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 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 会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2024-11-28 10:0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如下情形: 1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 形的说明》之签署页)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24-11-28 10:0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A 股股票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 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 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 件相符。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人提供或者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8 10:02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4-02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浆纸业")、 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4-11-28 10:0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A 股股票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项目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 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 | 张华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 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 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 件相符。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人提供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4-11-28 10:02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 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公司仍然符合 A 股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 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 ...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11-28 10:0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以下合称"交易对 方")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进行如下说明: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以及达成初步意向期间内,均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制作《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