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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2 11:37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6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 人;(2024 年 10 月末合伙人数量 24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3 人;(2024 年 10 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 1 / 4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众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2 11:3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65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4-12-12 11:3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修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1 / 6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党组织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与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2 / 6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微电子)、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独立意见
2024-12-12 11:35
独立董事签字: 杨东海: 孙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华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能够满足公司出口高新技 术产品的资金需求。本次资产抵押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结果。 独立董事签字: 杨东海: 孙军: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能够满足公司出口高新技 术产品的资金需求。本次资产抵押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
2024-12-12 11:35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6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2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机器设备抵押 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2、贷款额度:人民币210,000,000.00元; 3、贷款期限:二十三个月,2024年12月13日至2026年11月12日(具体以与银行 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4、贷款情况: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公司抵押借款771,692,000.00元,抵押 财产净值758,774,023.97元。 二、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能 1 / 2 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上述业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12-12 11:3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十四条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 | | | 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 | | | 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 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 |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产 | 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 | 品、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子元 |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 | | 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 |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 |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 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 | |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 |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 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 | 原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4-12-12 11:3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我们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变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变 更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我们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2 11:35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6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与会董 事。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会议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如下决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1-29 08:5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三)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 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将在风险警示板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华微: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函
2024-10-30 11:02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函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问函》 已收悉,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近日贵公司股票交易出现股价异常情况,本公司 在此作出如下说明: 1、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以下安排,对贵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Z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1/1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函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问函》 己收悉,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近日贵公司股票交易出现股价异常情况,本 人在此作出如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公司目前不存在以下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