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Microelectronics(60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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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2024-06-11 10:57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于胜东 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于胜东先生简历 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 1 / 2 附件: 于胜东个人简历:于胜东,男,正高级经济师,1972 年 1 月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采购中心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 理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第八届董事会董事、CEO(首席执行官); 现任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 / 2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1 10:57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37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的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立即召开本次监事会。经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禹彤女士主持,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禹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禹彤女士、 曹锦彭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欧小霞女士共同组 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禹彤女 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24-06-11 10:5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孙军: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聘任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任的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 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选举和聘任的结果。 独立董事签字: 杨东海: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4-06-11 10:57
独立董事签字: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于胜东先生的提名、审核、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长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决定。 杨东海: 孙军: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1 10:57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聘任于胜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 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 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的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口头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立即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共同提议: 推荐并提名于胜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届满为止。 二、审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1 10:57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3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8,099,16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22.7116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赵东军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 9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未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ST华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4-06-07 10:13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 询函》中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达了《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2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 会计师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以下合称非标审计意见),系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算款项 5.04 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在内的 9.81 亿元采购款等 合计高达 14.84 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自 2019 年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快速增加,至 2023 年累计高达 34.79 亿元,前期 公司回复我部相关监管问询称,因商业秘密无法披露长期资产支出、预付设备款等 ...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07 10:13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4-03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1 / 25 公司回复: (1)非标审计意见所涉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收款方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基本信息,以及交易 内容、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内部审批流程及具体经手人,明确说明上述款项是否直接或最终流向关联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公司自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成立内部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对非标审计意见所涉款项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经公司自查梳理,非 标审计意见所涉款项实际流向涉及以下主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 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解核实、认真 ...
ST华微:华微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2024-06-07 10:1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2024年5月16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 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问询函》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年报显示,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合称非标审计意见),系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 算款项 5.04 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在内的 9.81 亿元采购款等合计高达 14.84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自 2019年起,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快速增加,至2023年累计 高达 34.79 亿元,前期公司回复我部相关监管问询称,因商业秘密无法披露长 期资产支出、预付设备款等支付款项主要流入方名称及基本信息。 请公司补充披露 ...
ST华微:华微电子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审计意见
2024-06-07 10:1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审计意见 2024年5月16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作 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了 解和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如下: 5. 就公司 2023年年报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公司相关公告称已成立专项 自查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就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全面开展自查工 作。 请公司:(1)补充披露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成立 日期、组织形式、注册地址、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经验、项目人员组成情况、机 构及项目人员近三年诚信记录等:(2)补充披露公司自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包括 专项自查组人员构成、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目前已取得的进展、完成 自查的具体时间和工作的主要计划节点,并按规定及时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