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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1-27 09:41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3-05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分 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
联创光电: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7 09:41
公司章程修正案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 |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 | 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人)时; | 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
联创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7 09:4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汇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通过提供 非审计服务对其 ...
联创光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7 09:41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3-05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11 月 17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 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10:00,在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 的每笔贷款均按 40%持股比例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 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
联创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7 09:4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其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
联创光电: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7 09:4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要求,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投资决策 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投资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 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为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 对拟提交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进行初审 ...
联创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7 09:4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 ...
联创光电: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1-27 09:38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3-05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联创超导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 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 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本次担保由联创超导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联创超导自产品商业化后,业务高速发展,现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拟 ...
联创光电: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7 09:3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信息披 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联创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 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独立 ...
联创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7 09:38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的 1/3,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