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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60038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及所有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控股 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和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 ...
龙净环保(600388) - 龙净环保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 十月 修订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3 | | 第三章 | 股份………………………………………………………………………………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7 | | 第一节 | 股东…………………………………………………………………………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龙净环保(600388) -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期货市场只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期货投机交易。 本制度所称的期货套期保值是指在期货市场买进(或卖出)与现货数量相当,但 交易方向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或买进)期货合 约,达到转移现货市场风险的功效。 第三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与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与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 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二) 公司应当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 行套期保值业务。 (三)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与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四)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与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 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 量。 (五) 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与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期货与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 确保 ...
龙净环保(60038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在公司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
龙净环保(600388) - 与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与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紫金矿 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有效防范、及 时控制和化解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 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 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财务 公司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 防范和处置风险。 第三条 金融风险的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金融风险的应急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 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三)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 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四)防化结合,重 ...
龙净环保(6003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 然人。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 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 ...
龙净环保(6003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 ...
龙净环保(6003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六)总裁提议并经董事长同意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
龙净环保(6003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对投资者各类咨询进行答复,并进行登记。 (4)定期对投资者的各类咨询进行分析、整理后,以汇报或书面报告形式报公 司董事长、董事、其他高管人员,便于公司决策层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3、岗位培训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原则,特制定本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细则。 一、成立专门机构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要负责人。 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做好公司各类法定信息及其它信息的披露。 (2)投资者、媒体的接待工作。 要求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全体成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专业培训和定期进行公司内部学习、培训,使其能够全面掌握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全面掌握公司各种信息,掌握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 前景。 二、信息披露制度、规则、程序 1、信息披露遵守的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 ...
龙净环保(600388)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09: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 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一节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及实施程序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