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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9 11:47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Kunming Pharmaceutical Group announced a board meeting to discuss the addition of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provided a breakdown of its revenue composition for 2024 [1] -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for 2024 is as follows: oral formulations account for 43.95%, pharmaceutical wholesale and retail account for 43.51%, injections account for 6.42%, other businesses account for 5.26%, and other categories account for 0.87% [1] - As of the report, Kunming Pharmaceutical Group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9.8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rticle also highlights a significant issue in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regarding the abuse of pregabalin, marking the first reported case of addiction in China, which raises concerns about prescription drug misuse [1] - There are vulnerabilities in online platforms that allow the purchase of medications without proper medical records, indicating a need for regulatory scrutiny [1] - The classification of pregabalin and its potential regulation is still under scientific consideration, reflecting ongoing debates in the industry [1]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包括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 定机制、动态监测职工工资有关指标执行情况以及统筹推进公司内部收入分配制 度改革;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董事会有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 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职权。 (一)中长期发展决策权,包括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 (二)经理层成员选聘权,包括制定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稳妥开展经理层 选聘工作以及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坚持科学确定契约目标、规范任期管理、 严格考核退出等基本原则; (三)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包括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签订年度和任 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四)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职责;当主任委员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职责,也不指 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董事会组成,规范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 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等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管理,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构成应满足 以下条件: (一)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四)符合审计委员会专业要求的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发展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 良好的治理实践。 公司治理做到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确 保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 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规范行使公司股东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当《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公司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当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内部审计工作,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和国资监管要求, 实施昆药集团战略规划,遵守昆药集团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降低经 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昆药集团及下属各级单位(公司、中心、事业部及业务单 元)。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昆药集团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通过 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政策措施、国资监管要求 落实、战略执行、法律法规遵循、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收支、企业 文化等情况,总结管理实践,揭示问题和风险,提出改善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促进 昆药集团及各级单位战略落地、规范经营、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 昆药集团内部审计的宗旨是保障战略、防范风险、创造价值。各级单位 (公司、中心、事业部及 ...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1:3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外部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职责;主任委员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