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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 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制订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 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为部门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 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2、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3、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证券行业从业经验; 4、 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组织实施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当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审计 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2、 具有独立性,具体参见本制度第四条的规定。 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规则。 4、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2、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5、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8 09:1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的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 (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三)增强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 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 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 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 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2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一)公司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1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企业资 金良性循环,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 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 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 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 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但本制度第十八条 所列的须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 司行为,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须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 决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核。公司大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 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第四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1/3 以上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充分了解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 要时可以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10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作 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度 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 审核。 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 审阅;如果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且有必要进行补充说明的, 可以在公司年度报 ...
金证股份(600446) - 金证股份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09:1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三)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裁、 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推荐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 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 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