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LINGYUN CORPORATION(600480)
icon
Search documents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 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章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 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为董事会秘 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 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应严格依本办法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一条 为提高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及评估公司 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 委员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 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 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及时披露: (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一)在公司或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2:42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向董事长、董事会汇报 的义务,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与公正,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关于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组织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界定 1.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2025-08-25 12:42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 第二章 持股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董事、 ...
凌云股份(600480) - 凌云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2: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互动交流、诉求 处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