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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电子(60056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03-21 11:02
厦门法拉申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 伟 本人作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在 2024 年按照《公司法》《厦门法 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出席了相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凭借丰 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 伟: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年4月2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 23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 通过8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4 次,现场出席 4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为董事 会 ...
法拉电子(60056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03-21 11:0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沐职报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 本年度内会 | 应参加会议 | 参加会议次数 | 缺席次数 | | --- | --- | --- | --- | --- | | | 议召开次数 | 次数 | | | | 审计委员会 | | 5 | | |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审议通过 8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6 次,现场出席 6 次,对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 充分发挥会计专长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 蔡 宁 本人作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在 2024 年按照《公司法》《厦门 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出席了相应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凭借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的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 ...
法拉电子(60056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03-21 11:0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4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23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 通过8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4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4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 了解,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对董事 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 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形。 | | | | | 本年度内会 | 应参加会议 | 参加会议次数 | 缺席次数 | | --- | --- | --- | --- | --- | | | 议召开次数 | 次数 ...
法拉电子(600563)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1 11:01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伟先生、肖珉女士、蔡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肖伟先 生、肖珉女士、蔡宁女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 事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法拉电子(600563) - 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2025-03-21 11:00
目录 CONTENT | | | 01 | | 02 | | 03 | | 0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走进法拉电子 | 7 | ESG治理 | 13 | 精益治理 | 19 | 产品责任 | 27 | | 董事长致辞 | 3 | 关于我们 | 9 | ESG管理体系 | 15 | 公司治理 | 21 | 质量保障 | 29 | | 关于本报告 | 5 | 发展历程 | 9 | 重大性议题分析 | 16 | 商业道德 | 23 | 创新研发 | 34 | | | | 企业文化 | 11 | 利益相关方沟通 | 17 | | | 客户服务 | 36 | | 05 | | 06 | | 07 | | 0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携手共赢 | 39 | 以人为本 | 47 | 和谐生态 | 65 | 回馈社会 | 81 | | | 负责任采购 | 41 | 合规雇佣 | 49 | 环境管理 ...
法拉电子(600563) -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21 11:00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 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 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 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 力。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 ...
法拉电子(600563) - 关于公司监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2025-03-21 11:00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特此公告。 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林芳女士因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林芳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林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林芳女士 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股东提名王跃晓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 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跃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
法拉电子(600563)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3-21 11:00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 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 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 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 ...
法拉电子(600563) - 法拉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_2024
2025-03-21 11:00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43399_M01号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厦门法 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 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1 内部控 ...
法拉电子(60056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3-21 11:00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原条款 |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 | 第一条 | 为维护厦门法拉电子股份 |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法拉电子股份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 |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 |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