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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电子(6005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 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 事及董事会秘书人员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处为由董事会 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1-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须经过 ...
法拉电子(6005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厦门法拉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 常事务。 第五条 临时会议 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 ...
法拉电子(60056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一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并保证在第一时间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对所有的股东均一视同仁,确保公开、公平、 公正地对待全体股东。保证披露的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条 在其他的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公司不能 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在无法确定某项 信息是否应当披露时,需征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以任何方式知晓公司内幕信 息的员工均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有在公司正式对外披露内幕信 息之前保守内 ...
法拉电子(6005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 秘书处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登记备案 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 其他法定媒体正式披露的事项。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 偿责任 ...
法拉电子(6005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 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 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
法拉电子(600563) - 法拉电子公司章程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 通知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 第十一章 修改本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法拉电子(6005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 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部门和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联络 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法拉电子(6005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 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 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 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 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法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 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 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二名委员由独 立董 ...
法拉电子(6005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08:31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 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中任命,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名 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法拉电子(6005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08:31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厦门法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 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