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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12-06 11:05
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6-0009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6-00097 号 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1 至 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
泰豪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虞义华)
2024-12-06 11:05
附件 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虞义华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泰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 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泰豪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6 11:05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
泰豪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眭珺钦)
2024-12-06 11:05
附件 5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眭珺钦 为泰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
泰豪科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12-06 11:05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 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履职培训。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豪科技")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 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 ...
泰豪科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2024-12-06 11:05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豪科技") 的全资孙公司上海泰创智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创咨询")。 被担保人名称:泰创咨询的参股公司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泰建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中泰建设按持股 比例 50%对其不超过本金 18,000 万元的融资债务的 50%(即不超过 9,000 万元), 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担保。目前公司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二)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12 月 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同 ...
泰豪科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15 10:2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05 号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决议召集本 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出《会议通知》。该 《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等 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在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 厦一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李自强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致:泰 ...
泰豪科技: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11-15 10:27
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泰豪科技")之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豪电源")为本案原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德塔动力; 被告二:朱淑华,系德塔动力原董事长、总经理; 被告三:肖美珠,系德塔动力会计机构负责人; 2、受理机构:闽侯县人民法院; - 1 - ● 涉案总金额:无;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塔动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预计本次诉讼案件撤 诉,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就德塔动力不配合提供 2023 年度审计相关资料, 侵害股东知情权纠纷 ...